说了一个谎,要用多少谎来圆?
一般捐款实务上,若未特别指明用途,都是统筹分配的
你捐的一千万跟别人捐的总共加在一起由主管机关决定如何使用
艹禾口
哪会有祭女贝所言,连的捐款"对方也比较审慎运用"的道理?
若祭OO 所言为真,那为何严凯泰不将另外四千万也由连捐
那样不是对方也会审慎运用吗?
当然,可以说严另外四千万是为了裕隆的企业形象,
但若真要好好运用,由连捐,说明其中四千万(或五千万)是严捐的也可以吧?
而且祭说那句话,不就暗示其他人的捐款祖国恐怕没审慎运用?
虽然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新闻随便找都有,不是层层剥皮就是流入税收)
但这样明著讲出来,祖国面子往哪摆?这次云南地震人民该捐不捐?
再来,更重要的是,税的问题呢?
财政部的 ‘核释公益慈善团体对海外捐赠应否办理扣缴规定’
是民国99年才公布的也....可没溯及到汶川地震也可以用
既然不能用,那就不能抵税
那严把这笔钱给连战是个人的钱,还是裕隆的钱?如果是后者有经董事会同意吗?
连是自己汇到中国还是透过公益团体?如果是公益团体那是哪个?
就算严凯泰说我就是凯,愿意拿个人的一千万给连去捐
那严有没有赠与税的问题?严在申报所得的时候有申报这笔吗?
在税捐实务上,可不能你一句"委由连战捐款".就说是委任关系也....
就算是严自己的钱,跟裕隆公司没关系,那严是自己的帐户转去中国
还是先转给连之后再汇到中国?这么大额境外转帐,有申报吗?
说真的,说谎没把前因后果都沙推好,那还是不要说谎比较好
以免人家检视的时候漏洞百出,更别谈祭OO的说里面一堆不合常理的推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