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演讲完的问与答,有人问:想帮助社会的动力跟家庭背景有关系吗?
我回答:有人怀疑我不能演讲的原因之一是,家庭不正常。
我的家庭背景的确比大多数人复杂,我七岁的时候父母离婚。
当时的法律都是把监护权判给有钱的一方,但我并没有跟爸爸在同个屋簷下生活,而是跟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及他们的生母(爸爸的前妻)同住。
我长大后常常会想,如果当时有人资助我妈打官司,也许我就会有童年。所以去年我帮阿姨打离婚及监护权官司,花了非常多钱, 监护权也顺利拿到。
钱跟孩子的童年哪个比较重要呢?
所以我在心底都有一个想法: 如果有人付出帮忙,事情就会不一样。
我付出在家庭, 也想付出在孕育我的土地。
当然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我没有那么多钱捐高雄灾情(学运物资还在分期)。
出国演讲让上一代的台侨知道台湾年轻人的困境 、需要帮助的社运团体、 在台湾媒体上多介绍FAPA都是我可以做的,请大家体谅我的能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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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批评她只会卖肉,但我观察到的可不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