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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杰经由台北市议员梁文杰分享了 1 则连结。
4小时前 · 编辑纪录
今天下午普渡跑得快断气,也实在不想再在这个全国同悲的日子再和连阵营口水战,但连
阵营对捐款十万的事说词反复,不得不很认真的反驳几句。
照连阵营的说法,这十万不是连胜文捐的,而是主委陈炯松把三天的竞选经费节省下来,
并以陈炯松自已的名义捐的。
但是
第一,竞选经费支出要依据政治献金法的规定,不是你想花哪就花哪的。政治献金法第20
条明列可支出的项目有:
(一)人事费用支出。
(二)宣传支出。
(三)租用宣传车辆支出。
(四)租用竞选办事处支出。
(五)集会支出。
(六)交通旅运支出。
(七)杂支支出。
(八)返还捐赠支出。
(九)缴库支出。
(十)公共关系费用支出。
请问一下,这笔十万元符合哪一项?用宣传支出来报吗?还是用公关费来报?还是连阵营
把爱心捐款这件事根本就当成宣传和做公关?
第二,竞选经费支出必须以候选人专户的名义为之,也必须开立候选人专户的发票或收据
。那么,陈炯松如何能以自己的名义拿竞选总部的经费去捐十万?
再说,陈炯松此人当过台北市副议长,经济实力雄厚,他在当卫生署的病理发展基金会董
事长时,光公关费就有180万,如果是他自己要捐个十万,又怎么要用到连阵营的选举经
费?
当然,连阵营的竞选经费绝对有一大部份是在政治献金专户中看不到的,也不受上述政治
献金法的规范,所以才能承诺仅仅以8千万来参选。如果陈炯松自己就能随便从中拿个十
万以自己的名义做好人捐出去,那这笔看不到的经费绝对不在少数。恐怕你我到连总部走
一赵,随便在垃圾桶都能找到一包十万带回家。
请连阵营好好解释这笔十万元的性质,而我的结论是,不管这十万到底怎么捐的,一样都
是画唬烂。
其实,连胜文就算一毛不捐我也没意见,谁叫他们想乘机宣传自己选举花很少钱,搞到自
己灰头土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