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RandyMarsh大师提到我的名号
所以抱歉正在高雄事件抢救过程中让我占一篇文好了
我只是想说 男对男性行为已经是台湾HIV流行最主要管道
别说现在新病例有八成都是男对男性行为
我预估未来3~5年 甚至男对男性行为新病例可能接近100%
所以呢?
这是事实 所以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我问大家有什么解决办法呢?
没错 男同志有许多开放性性伴侣
所以谴责同性性道德低落跟要求单一性伴侣
在同志友善相关基金会的HIV防治政策老早以安全带套观念取代要求单一性伴侣
因为常遇到一些个案是发生第一次性行为或固定性伴侣时时没有戴套
符合单一性伴侣观念而后被传染HIV,所以才推广戴套概念
这个HIV困境也发展到未成年青少年的层级
到已成年或是大学生而言
大部人都相信该是拥有蒐集正确资讯跟保护好自我身体健康的能力
所以要不要戴套就给自己去trade off
未成年青少年感染HIV的问题可就大了
因为这有涉及 性自主、性教育跟同志教育的问题
虽然我国法律对于15~16的青少年性自主 规定十分有争议
(因为女性16岁便可结婚 是否认同16岁就有性自主权)
这个东西也是大家在讨论的 那我就先不管性自主议题
那性教育推广用保险套 在国中性教育李对平常异性恋性交有广泛的教导
以避免学生妈妈跟青少年生子的议题
可是台湾青少年怀孕生子比例仍是属一属二高
可能在推广保险套使用仍有其罣碍
同志教育在真爱联盟的强力拒绝跟霸制之下
目前应该是各大基金会在校园里宣导
如果学校能对广泛的学子进行同志教育
教导年轻男同志如何正确使用保险套 如何正确肛交跟口交
还有实际上需要面对的HIV议题
是否能改变一些年轻感染者的未来 我认为是可行的
但是这方面也是有些争议
很多很多的议题这样吵来吵去就有玩没完
对
我知道这里有部分人觉得
同志很恶心 男同志很恶心 肛交很恶心
没戴套得病是咎由自取
HIV病患免费吃药花费医疗浪费资源纳税人的钱
所以呢?
那HIV病患有没有结婚的权利?
开轰趴吸毒的人有没有结婚的权利?
滥交的人有没有结婚的权利?
爱嗑药的人有没有结婚的权利?
交往中出轨的人有没有结婚的权利?
一个男同性恋跟一个女同性恋有没有结婚的权利
两个跨性别者有没有结婚的权利
以上这些人只要两个人是一男一女的身份证明
台湾法律都会给予合法的婚姻认证
所以如果法院的结婚依据只是身分证上的性别认定而已
所以我想说什么
HIV患者时常会因为身体状况不良及突发事故
可能要有通知紧急连络人的必要
特别是男同志感染者的原生家庭成员
通常不知道不知道当事人本身是感染者
而可能只有他的伴侣或爱人才知道感染者身分
如果没有感染者伴侣在旁提供资讯及处理相关事务
我相信有可能变成一个复杂的社会事件
并且这也是许多男同志感染者深深的恐惧
所以我想说 同性婚姻是被需要的 特别是HIV感染者
还有我思绪驽钝 一直拿不起学理逻辑说服各家好手
另一方面是 现实上这些hiv感染困境都很难突破
到底要用什么政策什么方法来处理这类议题都没有定论
可是在国内外的例子 只要稍微修正跟改善一些小观念
便可以提供有效显著的防治结果
所以在这边讲破嘴了 打赢笔战
说不定我去多念点书多去研究一下 去当志工或是去捐款
我提供的帮助可能还更多 我能帮助同性恋者跟HIV感染者
全台湾有2万7千名感染者
代表1000人中可能就有一位感染者
当然有些人会觉得他们很恶心该被谴责还有浪费税金
但是他们也是有人珍惜有人爱着
避免把八卦版当成自己个版之嫌
推文数x100 我会捐给台北露德基金会
(如果有是嘘文较多,那我就以嘘文数计算)
谢谢大家拨冗看我这篇文 谢谢
※ 引述《newtyper (人4失)》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风传媒
: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 张文馨 2014年08月01日 20:50
: 民间自办模拟宪法法庭,就同性婚姻是否合宪进行讨论,经过正反意见陈述、并进行没有反方的言词辩论后,模拟宪法法庭第2号判决今(1)日上午出炉,判决书中提及,外界担心允许同性婚姻,可能影响爱滋病防疫,但是卫福部疾管局的统计资料并不精确,只说男同性性行为占45.9%,但是并没有进一步分析是否背后有多重性伴侣和危险性行为等危险因子,要以男同性行为为推估爱滋病高风险族群,有失公允,更何况以此反对同性缔结婚姻。
: 判决书引用,卫福部疾管局今年5月的HIV统计月报,有关历年感染人类后天免疫缺乏症候群(俗称爱滋病)的危险因子统计,男同性性行为者患病占历年累计个案数的45.9%,异性性行为者为18.96%,而女同性性行为的比例则为0%。
: 对此,模宪法庭批评,这份统计资料并未进一步分析,曾有男同性行为或异性性行为,因此感染爱滋的患者,是否有其他高风险因素影响?例如,有多重性伴侣、危险性行为(一夜情、性交易且未使用防护措施等)或受交换针头等。
: 模宪法庭认为,单纯的同性性行为,在没有外来感染源的状况下,并不会有任何感染爱滋病的风险。卫福部的统计只以性行为类型为分类标准,并不精确。并不表示所有男同性性倾向者,都有参与高感染风险,更不应据此禁止所有人民选择配偶性别的自由。
: 以同性性行为和爱滋病为连结,来反对同性婚姻,模宪法庭认为,这有歧视同性性行为之嫌,且要全面禁止同性相婚,和防治爱滋病的目的也没有实际关联,这不能作为限制同性结婚自由的合宪理由。
: 模宪法庭认为,目前社会还是以男女的两元性别架构来型塑两性和家庭伦理等道德观念,国家如果要以此型塑法律,否定特定性倾向的婚姻主张,不仅造成性别歧视,也会影响国民不愿面对自我,人格发展受限,国家必须积极消除异性婚姻形成的歧视。
: 3.新闻连结:
: http://bit.ly/1kaTmnE
: 4.备注:
: 五楼被卫福部歧视,UCC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