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记者黄诗凯、李顺德、纪文礼/连线报导】
任用郭冠英 省府︰依法,无违失
监察院7月3日对台湾省政府外事秘书郭冠英退休案提出纠正。
省府经主管会报讨论后,昨由副秘书长简俊淦到行政院说明,任用郭冠英“依法行政实无
违失”,已将相关决议及资料用专函送到行政院转监察院,同时送给主查监委钱林慧君。
简俊淦强调,公务人员应依法行政,监察院纠正案文未提到省府违法,只提过程草率、紧
凑。他强调,省府依职务需要“因事求人”,没有“因人设事”,任用时郭冠英确实未满
65岁,未违反公务员任用法规。
台湾省政府任用郭冠英案,监委钱林慧君穷追不舍,她昨天在记者会上表示,“只要我活
著,就会追到底”。她还说,收到省府的公文,她会在公文上加注意见,“郭冠英退休案
自始无效”,希望铨叙部不要核定郭冠英的退休金。
据了解,监察院昨天下午已收到台湾省政府送到的检讨改善公文。
简俊淦说,针对纠正案内容,为避免社会疑虑,省府另外提出多项处置措施,包括明定外
补职缺将视个案需求决定是否增加面试程序,延长征才公告期间为10天、调整原定评分比
例、各甄选程序及过程拟以间隔2日为安排、日后再遇相同案例时将对受撤职处分原因予
以了解。
简俊淦说,郭冠英任用过程皆合法,至于是否核定退休,简俊淦说,权责在铨叙部,已将
相关资料转送铨叙部。
郭冠英7月15日在省府上完最后一天班,即办妥离职手续;向中科管理局承租的中兴新村
职务宿舍,租约昨天到期,家住台北的郭冠英也已搬离宿舍。记者昨电话联络郭冠英,但
他的手机均传出“电话将转接语音信箱”,并未接通,传出的短信也未获回复。
郭冠英最后一天上班,当时下班时接受本报访问,曾说那些政府的人事规定,他都不太懂
,这个问题就让省府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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