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4打火英雄殉职 市府开设捐款专户

楼主: markingpen (...)   2014-08-01 22:39:47
先声明,感谢这些因公付出生命身体的英雄。
但有些地方有疑问
在先前东森购物专家俞嫺女儿的募款事件里
公益劝募条例的主管机关是这么表示的:
“卫福部社会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长江国仁指出,依公益劝募条例第二条规定,
“公益”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故不得为特定个人发起劝募案件,东森
社会福利慈善基金会以为特定个人名义募款,且未取得主管机关劝募许可,
即刊登有关劝募讯息并公布募款帐号,已涉及违反相关规定。卫福部已要
求东森基金会撤除相关劝募讯息及帐号,并将劝募所得依法返还捐款人。
不过,江国仁举例,若民众是看到媒体报导某人可怜,而私下捐款,当事
人是被动接受捐款,则不受公益劝募条例规范。”
以上的运作方式应该是:
政府机关或团体只能为公益(不特定多数人)发起募款,并需取得募款许可。
所以高雄市政府可以为气爆事件的救灾发起募款,但似不能为气爆事件的特定人发起。
卫福部在这个关头上,应该是不会出来自招白眼
但这涉及了法律执行的公平性问题
卫福部及高雄市政府都应该要有一个说法。
公益劝募条例是为了防止假公益真诈骗而产生的
立意良善,但立法相当粗糙,是一部“政府管太多”的代表性法律
只是法就是立了
问题很多
但一直都没修
现在遇到这种事件该怎么处理?
另外,高雄市政府面临的矛盾是
为什么只为殉职的公职人员募款?
如果不想要遵守恶法,为什么不为其他死者募款?
※ 引述《SKILOVEYOU (我们爱你们)》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苹果日报
: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 3.新闻连结: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801/444469/1/4打
: 火英雄殉职 市府开设捐款专户
: 2014年08月01日21:08
: 高雄市消防局打火英雄为全力抢救高雄气爆,造成高雄市消防局苓雅分队小队长黄国栋、
: 成功分队队员王中、新兴分队队员庄政洁和高雄市义勇消防总队副总干事黄尚强共4人不
: 幸因公殉职,考量殉职人员多为家中经济支柱,且高雄市社会局已成立社会救助金专户,
: 吁请民众协助殉职英雄的家属度过难关,捐款时也可指名特定殉职英雄。
: 以下是汇款方式。
: 户名:高雄市政府社会局社会救助金专户(汇款单备注:捐款81气爆消防局殉职同仁,也
作者: judgement (卡哇邦嘎)   2014-08-01 22:48:00
作者: yukiyimi (蛙妹)   2014-08-01 23:07:00
因为这些殉职的消防员本来是可以远离灾区的,但他们却奋勇的留在那保护大家,避免灾情扩大!
作者: liuliuspa   2014-08-01 23:10:00
有俞后来有把募来的钱还回吗?没听到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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