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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解雇后早产 她获赔讨回工作
【联合报╱记者蓝凯诚/台北报导】
2014.08.01 03:49 am
陈姓女子指控康轩文教事业公司干部不让她请假安胎,还以考绩未达标准逼她去职,害她
早产,提告要求复职并赔偿;台北地方法院认为,康轩未合理评估怀孕对妇女的影响,违
反性别工作平等法,昨天判决康轩应让陈女复职,并给付薪水及津贴廿万余元、赔偿精神
慰抚金卅万元,合计五十万多元。
法官认为,妇女怀孕后因身体不适,容易有工作进度迟缓或疏失情况,康轩公司未合理评
估怀孕对陈女的影响,就以她工作表现劣于其他员工要求主动去职,并不公允,因此判决
康轩公司败诉。全案可上诉。
康轩公司否认怀孕歧视,并提出陈女签名的自动离职书佐证,还以公司其他六名曾怀孕女
性员工为例,认为公司处理过程并无不当。
陈姓女子指控说,她二○一一年五月到康轩公司担任文字编辑,负责综合活动教科书的审
稿及教具等规画工作;前年六月怀孕期间,为避免影响工作进度,忍着怀孕造成的身体不
适,配合公司努力工作,没想到六月十八日公司干部以考绩未达标准为由,要求她自动离
职。
她不堪打击,隔天出现早产现象,医师要她卧床安胎,但她的上司不仅不准假,还要她签
下自愿离职书;她翌日要求回收离职书遭拒,但她仍每天上班,六月廿六日公司干部逼她
一定要离职,害她癫痫发作,送医后早产剖腹才保住孩子。
陈女认为,康轩公司刻意刁难,不但害她早产,也害她无法领取育婴留职停薪津贴,显然
有怀孕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