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桦可以用首长特支费补助许女,这是合法用途。但江宜桦不这么做。
江宜桦不懂法律自以为是,违反考试法规定特考必须绑六年才能调离的规定,违法乱纪。
法律规定假的?条文有写“绑六年,但遇到重大交通事故者不在此限”吗?在哪一条?
部分乡民“讲人情”同情许女...以往就有乡民说了,那么走苏花高遇到山崩也是天灾,
所以特考选花东考区(录取率较台北市高)先求考上的其他人,也同样比照办理要求在
一开始就调回台北,可以吗?
假设家住台北在中山大学毕业的网友,特考选高雄考区去年刚考上还在受训,现在高雄气
爆让他骑车摔倒幸好大难不死,现在也比照办理要求提早六年调回台北,可以吗?
许女若刚好家里又在台北买了房子,先前空难若允许调回高雄,现在高雄气爆再要求立刻
调回台北(因为逻辑是同样的),可以吗?
再者,许女调回高雄后,若某次两天假期被发现搭机去香港购物一天,以这个假设事件为
例,又怎么办?可见不再怕搭机了所以强制再次调回澎湖?
我举上述各种假设的意思是,若政府随便就违法来破例,根本兹事体大而且牵涉很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