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w.stock.yahoo.com/news_content/url/d/a/140801/2/4l8tq.html
第二条 第49款
1.事实发生日:103/08/01
2.公司名称:李长荣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全国媒体
6.报导内容:昨晚高雄市苓雅区及前镇区疑似不明气体外泄引发爆炸,造成路面
坍塌及人员伤亡。
7.发生缘由:疑似地下管线气体泄露引发爆炸。
8.因应措施:为安全考量已启动紧急应变措施及区域联防机制。
9.其他应叙明事项:据媒体报导,本次事件是华运仓储输送丙烯气体输送至李长荣
大社厂,疑似发生气体爆炸,然经本公司今日凌晨4点配合高雄
市政府消防局初步勘查,初步了解本公司地下管线外观尚属完
整,且丙烯是属于无气味的,与民众反应的瓦斯味道不符,另本
次发生气爆地点与本公司地下管线分属道路两侧,距离10米以上。
目前全力配合高雄市政府进一步调查。
心得:
高雄市政府查到昨天荣化加压送丙烯,可是对方没有收到丙烯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