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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喝醉 师趁机口交判缓刑
【联合报╱记者欧阳良盈/高雄报导】 2014.07.30 02:58 am
高雄一名高二男学生和同学到同校男老师家作客,酒后被口交,林姓男老师辩称有“暗示
”对方,以为他欲拒还迎两相情愿。一审法官判2年徒刑、缓刑5年。
检警调查,去年6月21日晚间,在高中任教的林男做东,要陈姓男学生找朋友“一起来玩
”,陈姓学生找了同校的韩姓男同学和被害人上门,但被害人不认识林姓男老师,当天初
次见面。
大伙边吃火锅边喝啤酒,过程中混酒喝水果酒,16岁被害学生不胜酒力,到洗手间吐,晚
间10点多,韩姓学生和陈姓学生相继离去,但被害人走路摇晃无法骑车,留在老师家休息
。
凌晨时林姓老师称要替被害人按摩,趁机抚摸臀部,接着不顾被害人质问,摸他下体、亲
吻并口交。被害男学生供称,当时他说约3次“不要这样”,还说“你要这样去找女人”
,林姓老师回应“不要,那个还要花钱”。
事后被害人提告。林姓老师辩称过程中没有威胁或恐吓,男学生仅口头制止,并没推开或
闪避等肢体行动,以为是两相情愿。
高雄地院法官认为,肢体试探应该“有来有往”,但整个过程中被害人都没有抚摸过林姓
男老师,事后双方以20万元和解,法官认为他没有重大的侵入性性侵,依妨害性自主罪判
他2年徒刑、缓刑5年。全案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