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电还敢唉 ......!
※ 引述《kenmy (中肯的肯米)》之铭言:
: 夭寿贵…面店遭控窃电 追缴带罚47万
: 作者: 王百樱 | TVBS – 2014年7月26日 下午7:05
: 夏天到了,用电量难免不小心暴增,新北市一名蔡小姐,在八里开了间面店,经营6年多
: ,没想到月中,台电人员突然来拆电表,说电表被人动过手脚,质疑蔡小姐窃电,当场盘
: 点店内电器,最后开罚47万。
电业法第73条:“电业对于用户或非用户窃电电费之追偿,得依其所装置之用电设备,分
别性质及其瓦特数或马力数,按电业之供电时间及电价,计算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之电费
”
所以哩,扣除罚款,以“最高计算一年”来算,这个面店“每个月”应该接近1.5万
: 蔡小姐指控,店面是租来的,不知道电表被改过,只是做小本生意。对此,台电表示,稽
: 查人员都是计算过的,窃电是事实,如果不服,可以到营业处申诉。
: 面店老板娘蔡小姐:“因为这一条线,多了这一条线,所以我们有改电表的嫌疑。”
: 指著照片上,电表多了一条黑线,蔡小姐很委屈,说自己是受害者。面店老板娘蔡小姐:
: “因为单子挂号寄来就是这个样子,我看到我傻眼了,47万耶!”
: 蔡小姐在新北市八里开面店已经6年,她说这个月15日,突然有台电人员上门,说要检查
: 电表,并拆除检查,接着指控她窃电,事后开了张罚单,上头写着,电表封印锁遭破坏,
: 电压线加装电子零件,导致电表计量失准,依法开罚缴47万1155元,必须在30日前付清,
: 否则将强制断电。
通常是追缴
电费:认定金额*1
罚款:认定金额*1.6
: 面店老板娘蔡小姐:“这不是我们小老百姓可以支付的了的金额,而且他给我们的时间那
: 么短,没办法让我们去找出元凶是谁。”
: 蔡小姐说,不清楚电表被动手脚,房子也是租的,煮面用瓦斯,夏天冷气一天开4小时,
: 时间也不长,平常电费一期2千多;但台电表示,小吃店摆放的冷冻柜最耗电,一小时约5
: 度,换算下来15元,冷气、电视长期使用,电费也很惊人。
冷冻柜,每小时 15 元
推估一个月电费:15元 * 24小时 * 30天 = 10800 元
疴疴疴,还有你自己招供的“夏天冷气一天开4小时”,三不五时还要加个电灯之类的吧
另外,夏天的面店,难免需要装台抽风机之类的吧
所以,只要这个冷冻柜耗电量没错,基本上这个台电算出来的电费可能是相当合理的
: 台电公司发言人李鸿洲:“她(蔡小姐)的区域处就是西区营运处,在新庄北西区处去举证
: ,跟我们同仁做一个申诉的作业。”
: 如果涉及窃电,通常台电人员会先盘点电器,推算一年用电度数,再扣除已缴费的部份,
: 最后再乘以1.6倍,当作赔偿,台电建议,蔡小姐可以循求法律途径,替自己讨回公道。
: http://ppt.cc/QHbX
隐台词:去告吧,你目前状况是告不赢的
在 (可能) 已经偷赚6年的情况,还敢跟上新闻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