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国时报
请写出完整媒体来源!例如中国时报、TVBS等,没写者一率删除。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高振利判12年定谳 与盘商和解
中国时报【叶德正、林宜慧╱综合报导】
造成台湾人心惶惶的大统长基黑心混油案,负责人高振利(见图,本报资料照片)
一审被诈欺等罪重判16年,二审智慧财产法院24日审结,
合议庭认为高振利认罪,并与部分盘商和解,
改判他12年徒刑,罚金也从5000万降为3800万确定。
犯罪所得20.7亿
另调配室科长温瑞彬、员工周昆明,各被改判刑1年6月、缓刑5年确定,
另各判9月得易科罚金。刑事附带民事求偿部分,大统公司、高振利、
温瑞彬、周昆明遭判应给付台糖661万余元、福懋公司3830万余元,此部分仍可上诉。
二审合议庭认定,大统自民国96年到102年被查获期间的20亿7000多万元营业所得,
均为犯罪所得,但考量未来赔偿等因素,不予没收。
食品药物管理署姜郁美表示,依据食安法规定,罚金可全数纳入食安基金,
该署将尽速跟法务部联系,请彰化地检署催缴3800万罚金,
若纳入食安基金,主要将用于协助消费者诉讼之用。
胞兄:判的太重
高振利昨日没有出庭聆判,他的胞兄高振源在听完判决后表示:“判的太重”。
本案去年10月16日爆发,彰化地院一审认为,高振利等3人混充油品贩卖的行为,
除了触犯刑法商品虚伪标示罪、诈欺罪,
另犯《食品卫生管理法》搀伪、假冒及添加未经许可添加物等罪。
混油 8个诈欺罪
混充的油品有纯橄榄油、葡萄籽油、花生调和油…与辣椒油等8类,论以8个诈欺罪。
案件上诉二审智财法院,合议庭认定高振利为降低制造8种油品成本,
搀伪或假冒方式,调制油品配方,温瑞彬、周昆明明知此事,仍接受指示调配油品,
向不知情盘商与消费者诈取财物。
但智财法院认为,高振利犯后与大部分盘商达成和解,二审对于混油仍认罪,
没有改口否认,态度算良好,相关员工薪资、资遣费都有给付,才会改判。
另二审合议庭认为台糖是本案被害人,认为台糖刑事附带民事求偿案合理,
判高等人须支付台糖661万余元。此部分可上诉。
3.新闻连结:
http://0rz.tw/qQ2l4
4.备注:
跟盘商大和解
消费者不用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