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24日 04:09
记者谭淑珍/台北报导
为议定今年度“全国层级社会对话圆桌会议”对话议题,劳动部今(24)日将邀集劳、资
、政与学者召开首次工作会议,工商企业界及财经部门将重点锁定“劳动派遣比例”及“
盈余应如何与劳工分享”两议题,强烈要求劳动派遣不要设限,同时主张企业利益分享不
应以立法方式强制为之。
由于议题的设定将攸关劳动政策的走向,进而工作会议也成为劳资双方及相关财经部会的
攻防的重要场合,所以,虽然今天劳动部备有10个议题,然而,工商团体为免发言失焦,
将锁定影响制造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甚钜的派遣法及企业盈余利益如何与员工分享两议题
。
国内六大工商团体明白指出,依劳动部订定的派遣法中,每事业单位都不得逾3%的规定
,那么公司员工人数达到100人,才能雇用3人,50人则为1.5人,30人则是0.9人,“这要
4舍5入,还是不算?”而台湾逾80%的中小企业雇用员工人数平均是在5~10人,也就是
说逾80%的中小企业将因此无法适用劳动派遣法,形同政策的不公平。
美国及欧洲商会则直言,依派遣法3%的规定,对他们在台投资的制造业冲击最大,因为
他们雇用的派遣人数最多,因此,他们指出,当公司无法使用派遣劳工时,替代的方式不
是雇用外籍劳工,就是将转移订单到国外工厂。
在企业盈余与劳工分享的议题上,资方团体主张,不应以立法强制要求。劳团建议,修公
司法235条,明定企业税后盈余,至少要拿出50%,作为劳工依其薪资比例的分红费用,
其余50%盈余,则列为资本利得。
对此,不管是美国、欧洲商会,还是国内工商团体都赞同企业获利应与员工分享,但是如
何分享,他们同意劳资双方可以讨论,但是,反对以立法强制的方式,因将影响经营弹性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724000111-2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