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不伦恋 潘世伟:壹周刊须负法律责任
时间:2014-07-23 12:06 新闻引据:采访 撰稿编辑:陈林幸虹
“壹周刊”报导指劳动部长潘世伟疑似与曾是他学生的王姓女秘书发生不伦恋,潘世伟今
天(23日)发表声明,强调这则报导是子虚乌有、捏造事实、损人声誉,“壹周刊”必须为
此一恶意散布且误导大众认知的内容负起所有法律责任。
潘世伟表示,他在2008年6月接任劳委会副主委后,9月商聘王姓小姐担任秘书工作。时隔
6年至今,期间包括他担任劳委会主委、劳动部部长,王小姐也都担任主委室、部长室主
任一职并兼负秘书工作。因此,对于许多公务行程,王秘书都须随行纪录他所交付的指示
,并联系相关人员或通知相关业务单位办理后续事宜
潘世伟表示,王祕书确实曾是他的学生,他和王祕书的父母也都熟识,因此将其视为子女
晚辈。他所率团出国的参访行程,都由外馆人员、劳动部驻外秘书或主办单位人员协助安
排并全程陪同,全属公务行程。根据“国外出差旅费报支要点”第5条规定,部长得乘坐
头等舱位,并得指定随行人员1人,乘坐相同等级之座舱位,况且他在出国参访行程,往
返都是搭乘商务舱或经济舱。
另外,劳动部所属劳动力发展署于7月4日至5日在台南进行为期2天的工作会报,行程中他
为便于与王秘书进行公务讨论,所以请王秘书陪同搭乘商务舱,费用差价部分自行贴补,
并未有浪费公帑或违法之事。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123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