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天外勤 雇主须负责安全
记者郭建志/台北报导
中度台风麦德姆逼近台湾,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昨(22)日呼吁,依7月3日正式实施的
职安法明定,雇主若要求劳工于台风天从事外勤作业,应评估风险,准备适当救生衣、连
络通讯设备等必要安全防护设施,否则可直接开罚最高30万元罚锾。
职安署解释,为保障台风天外勤人员之安全,本月3日实施的职安法规定,雇主指派劳工
工作,应在合理可行范围内,采取“必要的预防设备或措施”,企业可参考职安署订定的
“台风天外勤安全指引”及“新闻采访人员安全卫生指引”作参考。
职业安全组副组长万荣富表示,台风来袭,雇主应准备必要的预防设备或措施,特别是要
防止台风造成的“物体坠落、飞落或崩塌”或“水患、火灾造成的危害”。万荣富说,开
罚金额上限提高至30万元,同时取消“通知限期改善”的步骤,一经确认有违法事实,就
直接开罚。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723000166-26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