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叔性侵姪女 瞎掰“和妻性器比大小”
台中1名色叔叔2009年1月间,以手指性当时13岁的姪女,还2次偷摸12岁姪子的大腿,叔
叔辩称只是好奇想比较姪女和越籍妻子的性器大小,一审法官不采信,判他8年刑期后,
叔叔竟写和解书要姪女抄写:“我说好给叔叔看…”,台中高分院斥责男子没反省,纵使
民事和解但仍不宜轻纵,仍依强制性交罪判男子8年刑期,另2次性骚扰姪子部分则各判拘
役50天。
被害姊弟与父母和叔叔一家同住,2011年6月间,因被害人的母亲遭丈夫家暴,社工访视
时,母亲提及子女曾遭小叔“不礼貌”,社工进一步追查,才揭发叔叔恶行。
判决指出,2009年接近农历过年期间,叔叔先叫姪子外出买鸡排,再将姪女拉至房内,姪
子买鸡排回来后,却没看到叔叔与姊姊,上楼撞见姊姊没穿裤子,叔叔则跪在姊姊前面,
姊弟哭着去找工作中的母亲告状,父母要他们“过了就算了”。结果叔叔又于2011年1月
,趁看电视时2度偷摸姪子大腿内侧。
叔叔辩称,跟姪女聊天时,对姪女说他的越南籍妻子仅大姪女4岁,性器官却很小,好奇
想看看姪女的大小,他给了姪女200元,看了约3分钟。但一审法官不信,依强制性交罪判
男子8年刑期,另2次性骚扰姪子部分则各判拘役50天。
事后叔叔要求各以3万元与姊弟和解,并拟了2份和解书,要姪女和姪子在家人面前抄写,
姪女写:“叔叔说他越南老婆下面生殖器官很小,好奇想看我的生殖器官的大小…我说好
给叔叔看”、姪子则写:“没有刻意摸,是不小心无意碰到生殖器…。”
台中高分院痛斥男子恶行已经非轻,竟利用和解时,要姪女和姪子在亲人的压力下抄写不
实和解书脱罪,完全不见反省,纵使民事已经和解,但仍不宜轻纵,维持原审判决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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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姪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