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诓称30万包养 骗10小模上床

楼主: sexonly (QQQ)   2014-07-20 17:19:57
※ 引述《adm123 (Administrator)》之铭言:
: 针对这个新闻有一个问题耶。
: 就是提告的话,不就等于是承认卖春吗?
: 在台湾,卖春已经合法了?这不是公诉罪吗?
: 当初这个男的,应该心里就是这样想的话,认定女方
: 不敢提告而导致因卖春被抓。
包养跟卖淫插在那里阿
感觉本质都一样 就是金钱换砲
如果两者一样 那题告的女生自己也犯法
还是法律上认定两者不同
包养类似一般男女交往
顶多有约定条件
反正很多男女交往也是会送礼物或是金钱资助
那如果男生答应要送女友包包
但是事后反悔 会变诈欺吗
作者: ArSaBuLu (阿萨不鲁)   2014-07-20 17:20:00
诈欺跟白嫖有一样吗?
作者: conbanwa (吱吱山的奶彈洨妹)   2014-07-20 17:20:00
洞里啊
作者: jerrty (下一个天亮)   2014-07-20 17:21:00
好吧 ,我输了 。
作者: vowpool (不要丢我铜板)   2014-07-20 17:22:00
插在那里
作者: k879311 (CVF)   2014-07-20 17:27:00
差在卖淫警察会抓,包养警察管不到..结论是..有钱人真好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4-07-20 17:28:00
跟社交名媛差在哪里
作者: drigo   2014-07-20 17:30:00
包养:长期只被一个专插,随扣随到。卖淫:长期被很多个人插
作者: straggler7 (straggler)   2014-07-20 17:33:00
包养=领月薪,卖淫=论次计酬,交往=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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