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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分手 小三呛正宫性冷感
【联合报╱记者王敏旭/新竹报导】
2014.07.20 02:44 am
新竹黄姓国小老师的丈夫外遇,事后良心过意不去欲和“小三”要分手,但小三却到她居
住社区、工作地点等地叫嚣、自残,甚至传出“妳性冷感、妳又没情趣胖到快60公斤”等
讯息,让她一怒告上法院,提出精神赔偿50万元,法院判赔45万元。
黄老师92年间与丈夫结婚,但丈夫却以生活上有“诸多压力”为由,在民国100年间认识
小三,外遇2年,事后不堪良心谴责,想和小三分手,才和妻子全盘托出。
未料黄夫和小三协议分手后,小三竟多次干扰她一家人安宁,还多次传讯息表示“我不是
他第一个外遇的对象”、“和你在一起都有做措施”、“他说妳性冷感,他无法达到高潮
妳又不会爱抚也没情趣胖到快60公斤”。黄女认为小三的举止,造成婚姻的幸福圆满破灭
,提出5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法院审理时,小三不否认与黄女丈夫有外遇关系,声称当时自己受到黄女丈夫屡献殷勤,
还表示离婚后交往会提供生活费,甚至主动向她表示“和元配早已无性生活”,才被打动
。
小三告诉法官,得知要“分手”时,只期望对方能向元配告知此事,取得谅解,但黄夫却
将责任推给她,多次到元配家却不得门路,虽然情绪不佳,但绝无叫嚣状况。
法官根据新竹地检署侦查内容,认为外遇女子确实影响元配的婚姻生活,提出精神慰抚金
,自属有据,衡量元配精神损害及外遇女子的经济能力,元配提出50万民事赔偿尚嫌过高
,裁定以45万元为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