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tt888 (.....op)》之铭言:
: 有潮牌星巴克早餐可吃,谁要吃麦当劳跟摩斯呢?
真的 以我这个社会人士的经验分享
真的能吃潮牌就吃潮牌
像我有时候去不同地区的办公室和主管开会
因为不知道当地有什么好吃、或嫌麻烦
就选择购餐不用下车的麦当劳
结果不仅同事纷纷以为我喜欢吃麦当劳不说
连主管都会私下说 吃这个很像年轻人 小孩子 不好看
你说堂堂一个business head竟然连这种话题都要搬出来讲
反观咧
开会的时候 人手一杯星巴克丢在桌上 说看起来多稳重就多稳重 说高雅就多高雅
你还不把手上的I'm lovin' in it换成双尾美人鱼吗?
就连我都把可乐改了个容器装呢 ^_<
真的能吃潮牌就吃潮牌吧 虽然我无法体会星巴克是多潮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