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拾金不昧 阿嬷骂憨还冒领
【联合报╱记者欧阳良盈/高雄报导】
“我们可以把钱领出来吃麦当劳!”高雄十一岁女童在捷运
站捡到钱包送到柜台,被阿嬷斥责“太憨”;阿嬷接着冒充
失主向站务员领回钱包,事后被查出吃上诈欺官司。阿嬷深
表悔悟,失主吴姓女学生表示愿意原谅,检方处分阿嬷缓起
诉,但须接受两场法治教育讲座。
就读国小六年级的叶姓女童,今年三月八日上午十一点多和
弟弟在高雄捷运信义国小站等阿嬷接送,阿嬷还没来,她在
捷运站内如厕时,捡到一个黑色钱包,里面有一千七百多元
,她拾金不昧,立即拿到柜台交给站务人员。
女童回家途中和阿嬷分享此事,觉得做了件好事,本以为会
被奖励,没想到被阿嬷训斥“憨小孩,这不用交啦,捡到就
是妳的。”要孙女带她去捷运站,向徐姓站务员领回钱包,
领完后,祖孙还去吃麦当劳。
不久,吴姓高中女生到捷运站寻物,她向徐姓站务员形容钱
包特征、钢琴键盘图案;徐一听惊觉有异,认为钱包可能是
被冒领,报警处理。
警方调阅监视器发现钱包确实是吴姓女学生的,根据阿嬷填
写的资料循地址找到人,她承认冒领,并把钱交还给女学生
。阿嬷表示,自己一时起贪念,想说捡到都捡到了,不花白
不花,做了一次错误的身教。
高雄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元冠指出,民法八○五条规定
,民众捡到钱后,六个内可向失主请求报酬,拿到一成金额
,呼吁民众要诚实,不要因贪念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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