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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发现,强调依法而治与支持统一的人,应该是同一批人。
请别误会,我并不是主张“依法而治”不好,国家必须要有法律运作,否则就会分崩离析
。我所谓的“强调依法而治”,是指“除了依法而治外,什么问题都视而不见,甚至不愿
意挑战恶法”的情况,简称叫做“绝对的依法而治”。
因为依法而治,所以中华民国宪法是不可挑战的。宪法前言与本文,说要五权宪法,我们
就一定要编列数亿元的预算,维持考试委员与监察委员的颜面,而不愿思考把考试院并入
行政院;把监察权并入立法权。增修条文说一国两区,所以我们就真的是大陆区与台湾区
,忽略中华民国“不可能”,我强调不可能,统一全中国的事实。立法院制订的法律与通
过的预算,都有依照法定程序,所以永远都是正确的。中国霸凌我们,这是不可改变的现
实,我们是一定要忍受的。台独一定不可行,因为战争是一定会发生的。
奇怪了,那我们要脑干嘛?
不是要思考吗?
用学术语言来说,上面的思维叫做保守主义。用白话文来说,现状永远必须尊重、权贵永
远比我们正确、恶势力不可能击倒、小民永远该倒楣、自由只配某些人享有、平等不存在
于世界上。
这样的逻辑正确吗?
我当然知道中央政府总预算是依法通过、老国代的利息补助编列是历史遗迹、总统府找人
来开会聊天当然要给出席费、台湾省、福建省政府的存在,是因为宪法规定、内政部一定
要编列补助民间团体,但是,我们要想想,这样的预算编列纵然合法,但是合理吗?一句
依法而治,我们就得全盘接收吗?
不当的预算与法律通过,我们就要去质疑这些法律与预算,也要我们选出来的立法委员严
加把关,不要混水摸鱼,让三权分立的精神荡然无存。立委做不到,我们就换掉。如果不
允许质疑,甚至认为我们要尊重人为诠释的历史,以及宪法、法律的规定,只因为本来就
是这样,连想都不用想。
那么跟水母有什么差别呢?
我们知道现状的困难性,但是想法一定要改变,勇于思考、勇于发问、勇于挑战。如果连
想法都不敢有,那么我们怎么能享有自由、进步、平等的新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