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台湾创业园” 优惠吸引台商
2014年07月17日 04:10 陈柏廷/平潭报导
福建平潭综合试验区自封关后,整体运作日趋完整,特别是在构建“两岸共同家园”方面跨
出一大步,即创建台湾创业园。台湾创业园主要面向台湾创新创业人才、研发中心、高新企
业,包括想在大陆设行销、研发总部,或行业协会和大学团队,都可在园内设视窗,为实验
区产业发展提供孵化平台。
根据相关政策,平潭将设创业启动资金、创业贷款贴息、创业场所租金优惠等政策,支援台
湾地区行业公会、社团等服务组织设分支机搆,并给予一定资金补充和经营场所优惠政策。
据平潭管委会表示,入驻创业园的个人、企业、机构,符合条件的,可对应享受实验区企所
税优惠政策及实验区公布相关优惠。同时符合多项同一性质优惠政策的,可择优享受。
据指出,实施细则和具体管理办法,管委会将适时发布,重点包括如下:
一,设创业启动专项资金,根据准入专案技术先进性,经评审认定,给予300万元人民币以
内资金补助。
二,创业贷款贴息。根据准入专案投资规模,按贷款基准利率50%给予三年以内、总额不逾
200万贷款贴息。
三,租金优惠。根据准入专案经营性质和产业分类,给予不超过五年、500平方米以内经营
场所免租金优惠。
四、鼓励设科研机构和企业研发中心。对各类实验室、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按项目技
术先进性,给予200万元以内的奖励;此外,还支援台湾地区行业公会、社团等服务组织设
分支机搆。
实验区也祭出减税等多项优惠政策,吸引台企进驻。 台湾居民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
让所得”、“其他所得”,并在平潭实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可获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
贴。
中时电子报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717000458-26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