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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头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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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团批扩大外劳条款 劳动部反呛:混淆视听
台湾劳工阵线等劳工团体于今(16)日上午赴劳动部前抗议,反对政府以不经立法院修法
的途径,修改“蓝领外劳审查标准”的扩大外劳雇用比例,使制造业外劳从去年4月起,
增加幅度高达21.5%。对此,劳团要求劳动部删除“扩大外劳条款”,包括自由贸易港区
40%外劳比例特别规定,附加就安费、新增投资案、台商回流增额外劳及外劳预核制,杜
绝自由经济示范区成为“廉价劳动力示范区”;但劳动部反批劳团“混淆视听”。
台湾劳动与社会政策研究协会执行长张烽益说明,劳动部在去年修改的外劳扩大条款主要
有3项内容,一是重大投资案使企业能在既有比例上多聘雇15%外劳,且前3年免附加就业
安定费;二是只要符合规定的回流台商,前5年不须支付附加就安费,便可得40%外劳比例
上限;三是企业只要付出额外的就安费即可增额最高至15%外劳。
张烽益表示,外劳政策的荒谬在于企业仅给予外劳基本工资,而当一个工厂有40%的外劳
和60%的本劳,这样本劳的薪水会上升吗?应该要同工同酬。张烽益更指出,这是一个台
湾低薪化的过程,劳动部理应要好好把关,但却以各种偷偷摸摸的行政命令方式让厂商有
更多廉价的劳动力,“未来自经区会成为廉价劳动力示范区”。
对此,劳阵秘书长孙友联也痛批,外劳原是补充性人力,但政府现在如同把外劳当替代性
劳工,让劳动力更廉价,使厂商不须设法改善劳动条件、只要用外劳即可,不仅无助产业
升级,还影响本劳就业,让薪资更难提升,成为“台湾低薪化的过程”。
而反黑箱民主阵线召集人赖中强律师则向国发会主委管中闵以及主审自经区的召委黄昭顺
委员喊话,虽然他们之前说明自经区条例明文没有蓝领外劳的规定,但是自经区政策推动
的结果,必然会造成外劳扩大适用。
赖中强强调,自经区的任何进驻事业,一定都是新增投资案,则可适用5个条款中新增投
资案增额雇用外劳;自经区的进驻事业,有很多也都是所谓台商回流,又可适用台商回流
增额外劳。如果这些规定不修正,那所带来的结果就是企业愈投资、自经区愈发达、外劳
比例愈高、本劳愈高的失业以及愈低的薪资。
不过,劳动部于记者会后发布新闻稿,不但砲轰劳团说法“似是而非,意图混淆视听”,
并表示这些外劳扩大条款的重大政策是依就业服务法授权及法制作业程序,公开预告法规
命令条文征询社会意见,且遵循公告程序发布实施,并非“私下”修改相关规定,而国内
新增投资案与台商回流案是“短期性”外籍劳动力优惠措施,非永久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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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talk.tw/news/2014/07/16/49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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