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专家余娴的女儿润润罹患罕见疾病“异染性脑白质退化症”,之前她为了自己的女儿
和其他三名孩子募款医疗费,后来被卫福部以不符合“劝募条例”要求必须
返还已经募得的一千多万元。
那为什么那对贪夫妻他们明明收入这样高,然后在国外的医疗费用都有人替他们偿还了,
贪夫妻自己也承认说有收到来自同事间的百万善款,那位之前在台湾募集到的百万善款却
不用归还呢???
为什么同样都是拿外界的善款,卫福部的标准却不一样呢??
为什么余娴女儿润润和其他病患的情形就要退回善款??
但那对高收入、过奢华生活的贪夫妻却可以继续花别人的钱呢???
有没有这里面到底有什么祕密的八卦??
为什么卫福部的态度会这么不同???不是同一套法律吗??为什么会有两种标准呢???
有没有人知道或有记者可以去追一下其中的内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