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本报讯〕新加坡同性伴侣林明钏及朱文良,日前为呼吁新加坡政府,取消禁止男性之间
发生性关系的第377A条法例,俩人因此一状告上当地最高法院。对此,当地最高法院今展
开为期2天的聆讯。
据香港《东方日报》报导,林明钏及朱文良的代理律师表示,377A条法例已有76年历史,
因内容有歧视男同性恋者,并违反宪法中所有新加坡人获得公平保护的原则,因此俩人主
张呼吁,新加坡政府应立即取消该法例。
新加坡政府对此则回应,当局自1990年后,已不再积极执行第377A条,后又称当地民众大
多支持目前的法律。
3.新闻连结: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1054831
4.备注:
原来新加坡有这么好的法律阿!!!!
千万不能废止 要挺住阿
也希望台湾政府能引进这么好的法律
如果少了男男性行为
近3年爱滋通报人数就可以骤降8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