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 2014年07月15日13:07
一名马来西亚籍的连姓男子因工作来台居住,上酒店认识27岁郑姓女陪侍,一见倾心,买
车给她代步,又买房当爱的小窝,但几个月后连男在脸书上发现郑女疑似另结新欢,加上
郑女又推说算命的说她30岁后才能结婚,拒绝结婚,连男因此怒告郑女诈欺,但郑女辩称
因与连男“床事不合”才想分手,且她确实与连男同居7个月,高雄地检署认为郑女无诈
欺犯意,将她不起诉。
连男提告主张,前年12月他在高雄市四维路香格里拉酒店消费时认识郑女,随即展开追求
,郑女同意双方以结婚为前提交往,但同时以女人年华易老为由,要连男买一台179万元
的LEXUS给她,还须买一户800万房子登记她名下,郑女并称这些都是为了将来结婚生活作
准备,并要连男每个月还给她7万元生活费。
去年4月连男确实买车送给郑女,也租房供两人同居,但郑女却以算命的说她30岁后才能
结婚为由,一再拖延办理结婚登记,甚至在去年11月外出庆生后就不再返回两人同居处,
并干脆搬回台中老家。
连男又发现郑女在脸书称呼别的男人为老公,又自己订了一台120万元的汽车,因此认为
郑女根本无意与他结婚,纯粹只想盼骗他的钱而怒告对方诈欺。
郑女被告到庭后满腹委屈说,是连男自己要买车送她,也是连男一直求婚,但她想先谈恋
爱,因此还未答应。
而且两人谈恋爱同居近1年,她也会送对方礼物,哪有诈欺意思?且连男“需求很多”,
经常没2天就要1次,还会说“宝贝这个月5次,可以再要3次吗?”她听了就没兴趣,认为
2人“做爱的事合不来”,就不想回去。但连男坚决否认“需求很多”,没2天就要1次。
郑女并抱怨连男怀疑她在外面有男友,还将门锁上不让她回家,至今她的护照、存摺都在
对方那里。检方认为,若郑女只为诈欺对方汽车,大可在汽车得手后就远走高飞,不会与
对方同居7个月,而连男也向检察官说2人闹得这么不愉快,不会再与郑女同居,只想把车
子要回来。因此采信郑女所称个性不合说词,将她不起诉。(郭芷余/高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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