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16岁少年性交易无罪? 男误解法条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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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误会大了!
彰化县一名32岁张姓男子曾因与13岁少年嘿咻被判缓刑,
之后他误认只要和年满16岁的人嘿咻又没事,
于是在同志网找了1位16岁的少年援交,结果又被起诉,
他虽辩称:“律师说只要与16岁的人嘿咻就不会有罪”,
台中高分院指张男对法律规定一知半解,
因为依《儿少性交易防制条例》规定与未满18岁的人性交易还是有罪,
因此判张男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而张男之前的缓刑将被撤销。
去年6月,一名15岁少年在“男同志聊天网”刊登“彰化16学生想赚外快”,
张男花了2千元与少年相约在汽车旅馆援交,事后网络警察于路巡逻时查获少年援交,
并循线查获张男曾与少年性交易,
张男辩称2人见面就嘿咻,没谈到年龄,以为少年己16岁,
少年也称,再过5个月就满16岁,但讲15岁年纪太小,
比较少人会交易,讲16岁交易成功机率比较大。
法官相信张男被少年谎报的年龄所骗,但告诉张男即便与16岁的少年性交易,一样犯罪,
张男惊惶不敢相信,辩称前年3月他和13岁少年嘿咻被判刑2年,缓刑5年,
“我一直以为只要与年满16岁的人嘿咻就没罪,当时的律师也是这样跟我说,
这次我才找年满16岁的。”
法官认为,张男对法条规定一知半解,可能是律师说明简略、或张男对律师的解说误解,
也有可能是律师忽略了《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规定,
导致张男不知与未满18岁的人性交易也构成犯罪,
张男的辩词只能证明,他被15岁少年谎报16岁所骗,但与未满18岁少年性交易仍有罪,
恐怕连其前案的缓刑都得撤销。(许淑惠/台中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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