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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单亲妈卖房度难关 被课210万奢侈税
2014年07月13日07:20
《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奢侈税)3年前上路,原本是要课炒房大户的税,没想到确
殃及穷人!担心妈妈惠如(化名)因生计困难,想将仅有的房子卖掉,反遭课210万元奢
侈税。
今日出版的《苹果》报导,47岁的惠如说,11年前和丈夫离婚后,协议将房子让给母女
住。前夫将800万元的房子增贷至1200万元,最后他付不出来,打算卖掉。惠如想尽力保
留,因此和前夫协议,将房子赠与给女儿。惠如之后因生意失败,负债300、400万元,
所以房子持有不到1年即卖出。去年2月,她收到国税局税单,指因违反奢侈税,必须课
以210万元税金。惠如哭诉,根本无力偿还奢侈税,好几回都想了结生命,甚至要吃镇定
剂才能入睡,认为政府一直逼她走上绝路。(方翊倩/综合报导)
心得:
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第5条第1、2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属本条例规定之特种货物:
一、所有权人与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亲属仅有一户房屋及其坐落基地,办
竣户籍登记且持有期间无供营业使用或出租者。
二、符合前款规定之所有权人或其配偶购买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致共持有
二户房地,自完成新房地移转登记之日起算一年内出售原房地,或因
调职、非自愿离职、或其他非自愿性因素出售新房地,且出售后仍符
合前款规定者。
所以会被课到,基本上不会是什么可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