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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情隐瞒爱滋 他告他判缓刑
【联合报╱记者鲁永明/嘉义报导】
2014.07.12 02:43 am
罹爱滋病的王姓男同志去年与林姓男网友发生一夜情,隐瞒病情为林男口交,吓坏男网友
提告,所幸男网友未感染,嘉义地院法官以王男认罪悔改,昨天依违反人类免疫缺乏病毒
传染及保障权益条例“隐瞒感染致传染于人未遂罪”,判刑1年10月,缓刑3年,要向国库
缴交台币3万元。
“从事危险性行为要全程戴保险套!”嘉义市政府卫生局说,全市列管爱滋病患共104人
,其中52人是男同志从事性行为感染,只要同志有1人染病,同志彼此从事高危险的口交
或肛交,未戴保险套很容易感染,只要口腔有破皮或牙周病,口交就会感染,为防范爱滋
,宣导同志性行为全程用保险套。
嘉义地院指出,大学毕业的王姓男子,98年经由医院检验证实染爱滋病,去年上网认识林
姓男网友,2月邀约碰面,双方合意在林男台南住处发生性关系,王男帮林男口交,隔天
告知林男染有爱滋病,林男惊恐愤而提告分手。
法官说,隐瞒爱滋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纵使对方未感染,未遂也要判刑,考量王男定期就
医服药,体内病毒量低,又坦承犯行,深感后悔,并向林男致歉获原谅,为此,依刑法减
刑,判徒刑1年10月,缓刑3年,向国库缴交3万元。
【2014/07/12 联合报】@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