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有论文出事了,都说自己不知情的八卦吗?

楼主: NCKUer (NCKUer)   2014-07-11 21:08:10
※ 引述《Ruthcat (王葛格!站起来)》之铭言:
: ※ 引述《NCKUer (NCKUer)》之铭言:
: 文长43
: : → greg7575:呃……你知道新版的著作权法吗? 07/11 13:59
: : 请补充 谢谢
: 新版的著作权法里面直接规定
: 老板请你帮他写期刊,他有给你钱,你也答应了
: 那么他是著作人,你只是廉价写字工,其他啥都不是
: 除非,另外签定合约者,依合约内容规定
: 以往的法规都是直接规定,著作人即为写作者
: 现在是除非你另定合约,不然老板才是著作人
: 也就是只要你论文有任何段落和期刊内容一样,你就是抄他的
显然是恶法
著作权法最近又要修了 几天前有公听会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050646
第二节著作人
第11条
受雇人于职务上完成之著作,以该受雇人为著作人。但契约约定以雇用人为著作人者,
从其约定。
依前项规定,以受雇人为著作人者,其著作财产权归雇用人享有。但契约约定其著作财产
权归受雇人享有者,从其约定。前二项所称受雇人,包括公务员。
这么一来 谁敢被雇、谁敢读硕博
读了硕博不论您写出什么著作 老板说这是他的 就是他的
就连共同作者都不算!!! 与事实不符 在学术上怎么会站得住脚呢???
有哪个国家会采这种法???
这么一来哪天学生写出能投nature、science的论文 建议就装死装弱藏起来吧
反正这篇不会是你的 根本没有法理 纯粹毒害台湾学术、教育和创作风气
这法根本不是在保护着作权人 恶法!!!
作者: lunche (冷气)   2014-07-11 21:14:00
博士后这能理解 可是学生跟指导是聘雇关系吗?
作者: soem (流水)   2014-07-11 21:23:00
应该不是,不过目前同步在争取要受劳基法保障
作者: starcloud (伤心吗?)   2014-07-11 21:26:00
如果要受劳基法保障会不会变成要服从劳基法义务
作者: iqeyuuri (ゆうり)   2014-07-11 21:27:00
雇用者如果是老师的话也不是法人啊 应该不能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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