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亲性交较可能生出有缺陷的畸形儿,因此某些国家限定四等亲,六等亲或八等亲
以内的亲属不得性交或结婚
然而35岁以上的高龄产妇,其生出具有遗传疾病畸形儿的机率也大幅提高
http://ppt.cc/Tr45
以唐氏症来说:http://ppt.cc/masN
35岁妇女的胎儿罹患率为1/400
40岁妇女的胎儿罹患率为1/106
45岁妇女的胎儿罹患率为1/25
49岁妇女的胎儿罹患率为1/11
虽然产前检查可以提早发现唐氏症胎儿,然而在发现病胎后堕胎的行为,似乎也不甚
人道.....(还是对那些知性美来说,胎儿的地位就如同牲畜,即使任意剥夺其生命也
无妨???)
所以想请问大家,为何政府没有限制高龄产妇生育的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