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沈跟柯的想法都是用低廉租屋去补助台北无壳蜗牛,但是如果你是
真正的台北市人你需要的是属于自己的房子还是一辈子租屋?显然前者才
会是你真正所需要的,如果真的想要台北市都可以住者有其屋那么可以借镜
新加坡模式,由政府结合建商提出低廉的公屋制,条件是父母设籍台北市超过
30年以上就可以认定为北市长期居民,且只要已婚都可以申请低廉的住宅,至于
其他外来人口可以不需补助,因为一来台北市本身人口密度已经过高可以让
外来人口尽量往新北或者桃园迁移,再者也可以降低台北市财政的负担,等到
台北市长期居住的住民都照顾到后有余力再去照顾外来人口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