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爆特别费案选总统 国民党处理黄景泰双重标准?
记者王鼎钧/台北报导
国民党中常会撤销基隆市议长黄景泰参选基隆市长,外界以马英九总统当年特别费案为例,批评马有“双重标准”。对此,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陈以信10日予以驳斥。他强调,“两件事时空背景完全不同,不应该相提并论”。
陈以信指出,民国96年2月13日时,党主席马英九因台北市长任内以领据(非假发票)核销特别费案遭起诉,当天下午立即辞去党主席职务,并宣布参选总统。当时马尚未获得国民党提名,并非国民党参选人。“至于黄景泰,是在他被中常会核定提名后复撤销国民党参选人身分,两者有根本不同”。
他表示,马担任市长时的特别费案,众所周知系制度上的“历史共业”。包括前副总统吕秀莲、前行政院长游锡堃等,高达200多位曾任首长的蓝绿政治人物,都面临相同问题,绝非是马个人清廉遭受质疑,而马走完一、二、三审,都判无罪并于98年4月定谳。民国100年5月3日时,立法院三读通过《会计法》修正案,将特别费除罪,并无因人而异。
陈以信强调,民国95年11月马爆发特别费争议后,联合报民调显示,58%民众相信马英九操守清廉,65%民众认为他不需辞去市长职务。96年2月特别费案起诉后,中时民调显示,高达46%民众相信马英九的清白。96年8月特别费案一审宣判马英九无罪后,苹果日报民调更是高达67%民众认为判决公平。反观此次黄景泰涉贪案爆发后,TVBS民调中有高达62%基隆市民不相信其清白。
陈以信说,由于黄景泰身为国民党基隆市长提名人,陷入重大弊案引发社会各界强烈负面观感,实已严重损及国民党形象及声誉,中常会所为废止当初提名之决议,乃属不得不为之痛苦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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