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五分钟了解‘新庄老街公办都更案’

楼主: camrivergimo (Gimomo)   2014-07-11 00:36:40
: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一府二鹿三新庄,
: 我还以为是反串文
可以自己google谢谢
: 我真的不了解新庄老街的价值啦
那可以来走走
: 但我知道一件事
: 老城市要翻新一定要很多力
你这一大段可能是某些地方的通则
但新庄这边是7成的公有地
公有地
公有地
全部拆掉弄公园都比现在的方暗好
社会住宅也只是地方团体的意见之一而已
你的意见不能说没意义
只能说对新庄捷运站旁边这个案例没有什么参考价值
我的意见是盖公园也好
弄社会住宅也好
给建商赚点小钱也好
但7成公有地“让利”给建商赚这么多挡住天空影响视线就是不爽
所以我明天也会去关心
: 相对的要很多利,你不可能要求建商只能卖多少
: 市场是公平竞争的没人逼你买阿
: 所以最理想的状态就是
: 1政府以利诱之,建商盖了一堆大楼卖不掉
: 2搞得城市翻新一趟确留下一堆空屋
: 3抵押的房屋银行收走
: 4房价暴跌普通人捡的起,
: 5银行回收营建成本资金
: 6建商负债一堆倒闭
: 这就是现实啦,没有那么多人搞慈善
: 要叫有钱人出钱做事就是骗他们有钱赚
: 丢出一堆钱来转
: 但最后市场还是会反应消费能力
: 当然会有一部分人被骗买高房价
: 但这就是人生。
作者: tcc1210 (世界真是莫名其妙)   2014-07-11 01:16:00
所以盖了一堆房子政府完全都没分到???
楼主: camrivergimo (Gimomo)   2014-07-11 01:47:00
100坪回馈新庄地方,部分新北市收回去。其他都卖掉公有地算是政府的,还是地方居民的,想送给建商或政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4-07-11 01:48:00
阳光权已有法律规范,此建案势必符合法律规范
楼主: camrivergimo (Gimomo)   2014-07-11 01:48:00
府,还大送一笔,这可能就是每个人观感不同了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4-07-11 01:49:00
若要争取比法规更多的阳光权,势必要准备一份理由类似法令关键字举隅: 冬至日照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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