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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不一定喔
PTT有很多版都会有板友自我介绍
像我就在桃园板写过
很多人也知道我开的店名和店址
等于早已公开我自己的资料一部分
那这时候
若有脑残ABCD来骂我
其实很有可能已经踏入黄线
而且像我这种正巧住在法院附近的懒人来说
去法院比去市中心来得近
所以建议各位网络小钓手
若要事先安排陷阱
可以在自己的签名档赴上PB或推特等实名网址
或者在各地方或专版签名自介
到时候 这种就很难躲掉
甚至有些人的ID已经是专属专用
例如批踢踢最伟大的ID
PTT
你就不可能说 爱唷 我又不知道这是杜先生的ID
一点小机车给大家参考
※ 引述《Morrislakbay (莫里斯四方报)》之铭言:
: ※ 引述《glacier0316 (我会加油)》之铭言:
: 要告我 而且还准备被我告的 竟然问起了法律问题
: 只能说这真的很趣味 就来简单回答一下好了
: 嘘 Morrislakbay:又多一个 等太阳下山 凉一点之后再一并送警局好了 07/10 14:49
: : ㄟ~~我还有诉讼方面问题还没问完耶 我可以收收下班休息了 你有空吗?
: 嘘 Morrislakbay:一直问要告你的人法律问题 这种状况我还真的没遇过 07/10 16:27
: → Morrislakbay:不过也蛮有趣的 有什么要问的就问吧 反正你输定了 07/10 16:27
: → Morrislakbay:科科 07/10 16:27
: : 我就真的没告过人呀 你那么有经验就传授一下嘛
: : 而且你水球来der也没有不礼貌呀 想说可以跟你讨教一下
: : 第一个问题是..是用诽谤还是公然侮辱,是上面我提到的两个鲁蛇吗?
: 1.两个一起提 网络告人很少只提其中一种的
: 至于鲁蛇的骂法 依最新的判例 大概会被法官认定网络发言时不认识对方
: 无法查出对方真实身分 最后会不起诉处分吧
: → Morrislakbay:你把问题一起写出来 我直接回篇文给你 07/10 16:32
: : 其实主要就上面这个问题吧 我的回文只有提到"可以告你吗?"的问句
: : 也是在问你的推文的几句话里面 有贬抑我身为老师这份工作的意思吗?
: 2.我回应的是关于作为一个老师 在处理公共事务时的态度问题
: : 可以呀 我非常支持砍寒暑假 也支持跟公误人员一样准时上下班
: : 时间一到关教室不接家长手机..你孩子没回家干我辟事
: : 顺便跟公务人员一样 期中我想请特休出国就出国
: : 请来的代课老师乱交不甘我事好吗
: 光这几段 你的心态就GG了
: 3. 依公然侮辱与毁谤罪的法条所载
: 两者皆有法定阻却构成要件事由的规定
: 特别是诽谤罪的部分
: 有331 三 明定可受公评之事 而为适当评论者
: 四 对于中央及地方会议或法院或公众集会之记事 而为适当之载述者
: 教师寒暑假打混问题 有很可查询的立法院质询纪录
: http://lis.ly.gov.tw/lgqrc/qrbook?R0@0@0@0@1028402@192@192
: 打毁谤你可能在检察官那关就被拦下来了
: 所以你真的要告 就提公然侮辱吧
: 4.不过 结果大概也会和之前的判决一样 网络发言双方都不认识对方
: 无法让浏览者推敲 连结出他的真实身分 最后以不起诉作收
: 总而言之 从结果论 我们都是在浪费时间
: 不过既然你要告 那便来吧
: 哥买了一堆法律书
: 金台大全套 PUMA全套 林肯全套 高点图解全套 独享解题书全套 学稔解题书全套
: 也念得差不多了 但都没机会可以用 实在是很闷
: 这次刚好让我上法院去实习一下 真正使用法律是什么感受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