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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疑东亚运误判 郑大为怒告12人败诉
〔张文川/台北报导〕98年香港东亚运跆拳道男子72公斤级金牌战,我国选手曾敬翔被南
韩对手“一拳封喉”倒地,痛失金牌,举国质疑误判,最后一位按下得分钮的我国籍副裁
判郑大为,成为众矢之的,恶评如潮;郑大为事后控告12位批评他的官员、跆拳道协会人
员、名嘴、记者、部落客毁损名誉,民事求偿各40万并登报道歉,台北地院认定,事关国
家夺金荣耀,属可受公评之事,且观众的质疑也很合理,判郑大为败诉。全案仍可上诉。
郑大为告上法院的12人,包括台湾代表团领队曾志朗、时任体委会主委戴遐龄、竞技处长
吴俊哲、跆协理事长陈建平、秘书长何丰彦、执行秘书李胜扬、跆拳道国家队总教练刘庆
文、名嘴温绅(陈崇崧)、黄光芹、艺人黄镫辉、记者马钰龙、部落客蔡瀚毅。
法官仔细研究跆拳道国际赛规则,护具覆蓋的腋下到骨盆之间的范围,才是合法的攻击部
位;又勘验金牌战录影带,认定韩国选手确实是由自身右耳高度出拳,击中没有护具保护
的曾敬翔颈部,且力道甚大,以致曾敬翔倒地不起,香港的医院诊断证明也记载“前下颈
部受伤,疑有头部伤害”。
法院认证的质疑误判有理
判决指出,4位副审要在1秒内按下得分键才算得分,郑大为曾经向检察官说,其他3位副
审在0.1秒时就按键,“我是最后按的,因为我的视角,我担心不够精准,所以以声音来
补足我的判断”、“我有看到正拳从合法角度打到锁骨上端,听到砰的撞击声,我有进去
场中看一下,我怕自己认知有误,问主审说刚刚那拳没有判错吧?”
法官以此认定,郑大为身为国际裁判,为专业人士,理应比寻常旁观者更具敏感度、辨视
能力,当时无法亲眼看见韩国选手是否击中合法攻击区,以声音补足判断而决意给分,给
分后又向主审询问自己给分是否得当,显见他主观上可否给分,并非全无疑问。
判决指出,郑大为既然自承按分时有所顾虑、视角不够精确、辅以声音给分、按分后自己
怀疑认知有误,则旁观者和观众会质疑郑大为给分失准、误判,也至为合理,且郑的给分
至为关键、重大,涉及国家夺金荣耀,自属可受公评之事,判郑大为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