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PTT呛人奥客、死鲁蛇 12乡民不起诉

楼主: kapasky (伪卡巴斯基)   2014-07-10 10:11:35
: : 出庭,法院不处理不走流程又不行,一走流程就有人怕了付钱消灾目的就
: : 达到,间接成为帮凶大家都很无言。
: : 像蟒蛇哥我今天才刚开完庭回来就先前闹很大那件,事主注册了三四十个id
: : 在ptt上四处捞,一个庭近十个被告,老老小小来了快二十人,每次告人都
: : 不来出庭的,没车钱站内信给我,老子汇给你,让你来台中给大家见识见
: : 识你大爷是怎么生财有道的,不要告完人都不出庭的,怕啥小呀?
: : 呀对了八卦版就要八卦一下是吧?你老写给别人要两万,跟我就要五万?
: : 你老还真看的起我呀!
: : 呵呵。
重点是,请问在网络上注册的“帐号”,究竟有没有人格权?
就像职棒运动明星,一大堆人有绰号,什么恰恰、火哥、大师兄,公众基本上可以辨认
出绰号代表了彭政闵、张建铭、林智胜,所以你上网辱骂恰恰、火哥、大师兄,虽然没
提到本名,但是他们还是可以告你而且成立的可能性很高。
可是要是籍籍无名的乡民,除非超高调者如4叉猫、qn等释放出大量“可供连结公众辨识
其真实身份”的讯息,否则一般人如何能辨识谁是谁?
就算某帐号的持有者自认“侮辱我帐号=侮辱我”,但是该帐号只是他的持有物,是否有
人格权?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4-07-10 10:13:00
所以概念式连结到底是什么东西?
作者: baiya   2014-07-10 10:14:00
支持以后身分证除了本名,后面要加上申请的id名 仿冒必告 科
作者: scores (男儿当逆天!)   2014-07-10 10:19:00
我常常觉得我的帐号趁我不在时 有另外一个人格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4-07-10 10:21:00
被这种被告出庭,带个布袋戏玩偶写个ID去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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