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ocforever (累?泪?)》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tvbs
: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 独家!国民党常会通过 废黄景泰提名
: 最新消息!国民党确定剔除基隆市长提名人黄景泰的资格,就在刚才中常会上,朱立伦跟
: 郝龙斌连手提案,要求废止黄景泰的提名。
: 党主席马总统认为,黄案已经严重影响国民党形象,不单单只是冲击基隆选情,会中以鼓
: 掌的方式通过,确定废止提名。
: 3.新闻连结:
: http://news.tvbs.com.tw/entry/538282
: 4.备注:
: 这个时代还有鼓掌通过~
无聊查了一下,孙文都说不要鼓掌通过,结果国民党一边叫国父一边做违背孙文
说法的事情?XD
另外政党是否可以适用民法的社团呢?如果可以那鼓掌通过会不会违反民法 56
条有法律人可以帮忙释疑吗?
http://www.cpepc.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172
参加会议的人大都有被主席催眠过,用鼓掌通过来行使表决权,然孙中山先生在
“民权初步”一书中第67节提到鼓掌为赞扬称道之谓,中西习尚皆同,洵不宜用
拍掌以表决也。若是套上会议规范的规定,则是违反第57条两面俱呈 表决应就
赞成与反对两面俱呈,并由主席宣布其结果。
http://www.cpepc.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173
民法第五十六条(总会决议之无效与撒销)(第一项)总会之召集程序或决议方
法,违反法令或章程时,社员得于决议后三个月内请求法院撒销其决议。但出席
社员,对召集程序或决议方法,当场表示异议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