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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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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糖衣的毒药! 董氏吁禁“加味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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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氏基金会今指出,暑假到了许多菸商会开始促销加味菸。张博亭摄
2014年07月08日12:26
暑假到了,许多学生会到夜店玩,董氏基金会从6月底至昨为止,陆续接获8件检举案,指
台北市夜店内、外,分别有菸促小姐促销加味菸,董氏基金会今未透露夜店与菸商名称,
不过强调这2周来接获的检举案,已破暑假历年来纪录,过去同期都只有2、3件检举案,
反映菸商已开始将销售触角伸向青少年。此外,董氏基金会也接获一起将进口菸捆在一起
,一次卖2包的检举促销案,另外还有1件菸品是在菸盒上标注薄荷晶球促销。董氏强调政
府应修《菸害防制法》,禁止加味菸,另外卫生局也应加强稽查。
董氏基金会菸害防制组主任林清丽今表示,根据美国菸商统计,只要让一个人开始吸菸,
菸商就有机会能获利30年。林清丽表示,有别于传统的菸抽起来相对呛辣,加味菸加入薄
荷、巧克力、香草等香料,能减低吸菸的辛辣感,让人更容易上手,因此许多年轻人和女
性都喜欢抽加味菸。
台湾医界菸害防制联盟理事、台北荣民总医院家庭医学部医师赖志冠表示,菸商已在菸品
中进行改良,包括在菸品中加入氨,促使尼古丁更快进入吸菸者脑部,又为了减低菸品烟
雾的刺激性,加入薄荷、糖、巧克力等香料,诱使青少年吸菸。
林清丽表示,目前美国、加拿大两国已立法禁止大部分加味菸(薄荷菸除外),而欧盟也于
今年5月通过立法,从2016年起全面禁售薄荷、香草、巧克力等所有加味菸,因此台湾也
应立法禁止加味菸。另外林清丽也呼吁卫生局应加紧稽查夜店是否与菸商合作,违法促销
菸品,如菸商违法,可依《菸害防制法》开罚500万到2500万不等罚锾;夜店则可处10万
到50万不等罚锾。(张博亭/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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