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昌
https://www.facebook.com/kchuang2013/posts/1565815356978978
中研院不应向掌权者低头
今天,自由时报做了一条独家新闻,
关于中研院发函“提醒”研究人员不要违反《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的事情。
陆续接到媒体询问。
2009年夏天,国会通过了一部相当糟糕的《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
当时,中研院翁启惠院长组织了一个修法小组,由瞿海源教授领衔,
笔者也是执笔人之一,提出修法建议,附件就是简要的建议内容。
只不过,马英九及其所属反对,中研院也没有坚持,此事无疾而终。
此外,推动“公教分途”一直是中研院的既定立场,
《科学技术基本法》更是清楚揭橥了如此的理念,
甚至马英九在第一次提名考试院长时,提名的重要理由就是推动公教分途。
如今,马政府或许是因为自己种种暴政虐民的行径,引发太多知识份子反弹,
不仅大开倒车,更开始透过一些欠缺基本素养的政客充当打手,
试图压抑学者针砭时政。
政客见风转舵,昨是今非,在台湾或许已经见怪不怪;
不过,如果连中研院都因为遭受政治压力而转向,绝非国家之福。
在中研院被界定为总统幕僚的那一天,就是我离开中研院的一天。
【注】自由时报的新闻是指这篇↓↓↓
中研院禁领导连署 研究员不满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794114
自由时报 2014-07-08
◆内部公文称适用行政中立法
〔记者汤佳玲、甘芝萁/台北报导〕
中研院研究人员积极参与社会运动,院方虽表示支持知识份子对国家社会关怀,
但六月中发出公文,指编制内人员是公务员,适用《行政中立法》,须依规定请假,
并不得发起游行或领导连署。引发院内研究员不满,中研院自由学社投书质疑,
研究人员不论从任用到续聘、解聘都与公务员保障不同,
盼院方从法制途径彻底解决研究人员的身分困境。
◆研究员:与公务员保障不同
国民党立委吕学樟多次质疑太阳花学运要角、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员黄国昌
违反《行政中立法》,中研院则声明强调黄有依规请假,
并支持知识份子展现对国家社会关怀。
然而,中研院六月中旬对各所发出公文,指编制内人员应遵守《公务员服务法》
及《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未奉长官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如有正当事由需离开办公场所,应请假经核准…不得兼任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职务,
也不得于上班期间从事政党或政治团体活动,并不得为政党、政治团体或公职候选人,
动用行政资源,或主持集会、发起游行或领导连署活动等行为。
◆黄国昌:院长一定遭受政治压力
此一公文惹恼了众多研究人员,中研院自由学社近日在中研院周报投书批判,
表示中研院研究人员的进用,不需经国家考试,且八年内若无法升等就不得续聘,
光从任用程序与职位没有保障来看,明显不是公务员,而和公立大学教师相同。
黄国昌表示,看到公文当下“当然感觉失望,但也善意看待院长一定是遭受到
很大的政治压力。”他并质疑,院士会议才刚落幕,有多少位院士是
以朝九晚五的方式做研究,“或者如何期待以公务员管考体系去产出院士?”
黄国昌说,文官中立最经典的规范当属美国的Hatch Act,
其将研究与教育人员排除在公务员之外。中研院过去几年也长期主张“公教分轨”,
积极推动科技基本法,甚至草拟施行细则,如今这一纸公文无异是自废武功、
自打嘴巴,也感慨殃及无辜。他也反问院方:“难道希望中研院表现得像公务机构吗?”
铨叙部次长吴聪成则引用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表示,
“公立社会教育机构专业人员及公立学术研究机构研究人员”
目前还是适用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的规范,就算研究员的进用并非透过国家考试,
或是其保障与公务员不相同,但中研院研究员目前恐怕还是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的
准用对象,除非另立新法规范。
学社成员张谷铭建议,应在《中研院组织法》明定“本院为研究机构,
非一般公务机关。本院研究人员,享研究与学术自由。其考铨与退抚,
除本法及相关法规规范外,比照公立大学教师”等文字,
从法制解决中研院研究人员身分困境,才是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