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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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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5
〔记者谢文华、陈梅英、罗倩宜/综合报导〕美国商会上月发表二○一四台湾白皮书,直
指我定型化契约将海报、广告等内容纳入,且政府可派员检查业者使用定型化契约情形,
等同警察权,还对购买下载软件给予七天犹豫期,皆显示我国对消费者过度保护,将扼杀
企业;消基会昨天表示,美国消保法规更严,难道“准自己用大砲,别人只能用弹弓?”
美法规更严 政府大小眼
消基会董事长张智刚说,美国联邦法规虽未针对邮购买卖订犹豫期,但要求业者须承诺到
货时间、不可超收订单,否则消费者可解约并请求赔偿。有业者甚至给予一年退换货期,
在美国购买APP也有三十天犹豫期,而欧盟网络、电话及邮购等交易有十四天犹豫期,台
湾怎会较严?
消基会举例,二○○三年美国两孩童食用台湾品牌果冻噎死,法院判赔两案共新台币二十
三亿元;一九九四年,一妇人买得来速咖啡,大腿内侧和下体被烫三度灼伤,法院判速食
店应赔新台币九千万元,反观塑化剂事件,五百多人打官司,一审总共只获赔一百二十万
元。
消基会秘书长雷立芬说,美国消费诉讼赔偿天价,我国司法判决对人命价值的裁量,往往
仅数百万元,消保法才制定各种定型化契约,哪来我国消保法管太严?
张智刚说,美国商会连两年批评我消保法,令人无法接受,才选择在昨天美国国庆日送上
“大礼”。他还质疑,国发会竟在官网公布美国商会白皮书,并回复议题办理情形,对消
基会揭露的问题不理不睬更别谈回应,真是大小眼!
国发会澄清,处理商会问题着眼于希望台湾法规能与国际调和。另,昨天适逢美国国庆日
,记者无法连络上美国商会代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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