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面包机漏电 厂商告标检局胜诉

楼主: medama ( )   2014-07-05 19:08:33
1.媒体来源:udn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785004.shtml
面包机漏电 厂商告标检局胜诉
【中央社╱台北5日电】
2014.07.05 12:06 pm
经济部标检局认定一款日本全自动制面包机有漏电疑虑,处分进口商须将产品下架,进口
商不服提行政诉讼。法院认定经济部有行政处分权,标检局没有,撤销原处分,判进口商
胜诉。
一些购物网目前仍贩售这款面包机,价格约为新台币1万多元。
全案缘于,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办理专案购样检测计划,民国101年6月间在知名网购公司买
下一款知名日本全自动制面包机,认定有漏电疑虑,并在同年11月间派员前往代理这款面
包机的进口商公司进行调查访问后,即做成处分,要求进口商在收文1个月内下架回收同
规格产品,同时提报回收改善计划。
进口商不服,提起诉愿遭驳回后,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进口商主张,公司获授权代理这款面包机,但从来没有与这家网购公司有过合作销售,标
检局买来抽验的面包机,有可能是平行输入的“水货”,甚至是仿冒品,不能将“水货”
检验未过的责任转嫁在其公司,且标检局在同年11月召开记者会所指的这款漏电面包机型
号与其公司代理面包机差一码。
标检局则说,是为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权益,以巿场监督方式办理巿场购样检测,了解巿
面上面包机的安全性,若不符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安全性要求,则依据消费者保护法规
定,要求厂商限期回收及改善。
法院调查发现,标检局并非消费者保护法的主管机关,且职司电器安全的中央主管机关经
济部才有行政处分权;经济部并没有公告授权标检局可迳自做行政处分,换句话说,标检
局没有法定权限,其依消保法做成处分就有违误,因此判诉愿及原处分均撤销,进口商胜
诉。全案可上诉。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4-07-05 19:13:00
要请国赔了吗?
作者: ooyy5566 (继续潜藏)   2014-07-05 19:26:00
政府单位就是践踏法律的最大来源 垃圾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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