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risAJ (阿杰)
2014-07-04 16:02:21※ 引述《hwai01 (纪录生活中每件好事)》之铭言:
小姐 我很同情妳 但是同情妳的处境也同情妳的心态
平心而论
妳老公这次被喷到的是"已告知/已知"的患者的带原血
妳也表明了就算知道也是要救
所以这跟后半段的抱怨有什么关系?
医疗人员很辛苦
但是他们也被教育面对每一个病人你自己都要尽量做到足够的保护措施
因为也有人是根本自己都不知道得病的
所以也不需要妳用这种方式提醒
还是 难道说 爱滋病患就不应该接受插管、急救、开刀这种会溅血的紧急情况?
因为从妳的文章看起来
那位已告知的患者反而引发妳的恐慌
更何况妳连那位病患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就跟甲甲扯上关系
让人不免觉得是否因为一时情绪崩溃所以想立刻找某族群开刀
另外 不应该把甲族群跟爱滋病画等号已经是基本常识了
大家也不要看到甲甲就见猎心喜 爱滋病不是甲甲专属的
但是甲族群轻忽爱滋病到将之视为慢性病也实在令人很不爽
很多明明可以避免的 真的应该好自为之
: 本人老公在医学中心顾加护病房,每天都忙着救人昏天暗地
: 刚刚难得在上班中打电话给我,满心欢喜接起来却是:
: ‘刚刚急救的时候被爱滋病患的血喷到了,回到家你先不要碰我!’
: 惊愕中好不容易回过神来要细问,他已经挂断电话又去忙了...
: 之前就听他说过几个莫名久病不愈或者感染一般人不会感染的疾病患者
: 在做检验时顺便检验才发现都是HIV带原者(就是爱滋病)
: 都没有在一开始就表明自己带原!!!
: 光是检查就有很多侵入性治疗容易受传染了!
: 何况是插管、急救、开刀这种会溅血的紧急情况?
: 病患有人权医护就没有吗??
: 想到之前那个甲甲告医院的例子就赌烂,
: 想要隐私就干脆不要去就医啦!!!!
: (本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
: 身为生物系也认为同性恋是自然演化之一不是疾病
: 但是拜托有爱滋病要说不要害人!!!!!)(原文不删)
: 危险性行为、毒瘾、垂直感染、输血感染及已知为爱滋病带原者的人
: 就诊时主动告知医护,拜托拜托!!
是告知了 结果还是喷到妳老公
然后妳还是崩溃了
妳觉得应该怎么办?
: 另外附上卫福部爱滋病统计资料 http://ppt.cc/yRQd
: 其中以男性、同性性行为者为大宗,因此在此也呼吁男同性恋者定期检验,感恩!
: 干,我们才正要准备怀孕耶...(其实我担心到有点哭了...)
: 拜托你不要被传染到呀...
也帮妳祈祷妳老公不要被传染到
我觉得妳紧张很合理啦
但妳放心 妳老公是专业医疗人员 他知道可以预防性投药
也知道感染的机率 (照理说应该是不会叫妳不要碰他...除非身上都是伤口)
记得豪斯医生有一集 第一代女医师眼睛被患者的血喷到
那集推荐妳去看一下 她也是很紧张
妳老公最后也会像她一样没事的啦
作者:
gcaaa (GCA)
2014-07-04 16:02:00我宣布八卦版开战
作者:
Atwo (A兔)
2014-07-04 16:03:00很难啦 这种事发生很少人可以那么理性的 多少都会恐惧
作者: ps20012001 (开始想明年新计画) 2014-07-04 16:03:00
不过话说 影集里她也崩溃了很久
作者:
Newtype (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2014-07-04 16:03:00看影集防爱滋 噗哧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哑)
2014-07-04 16:04:00旁人当然都可以讲的很理性很平心而论...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2014-07-04 16:04:00预防性投药好像一天内有效
作者:
gcaaa (GCA)
2014-07-04 16:04:00楼上ID..
血不要喷到黏膜或者正在流血的伤口 应该机率很低才是
作者:
Atwo (A兔)
2014-07-04 16:07:00难道假设实务上被感染机率小于1%以下 心理上就能完全安心吗
所以那篇有先告知...? 我还以为没有 那我不懂写那篇的
作者: puffy581 (暖暖) 2014-07-04 16:08:00
暴露在风险下 上来发个讨拍文 外加公卫宣导
作者: puffy581 (暖暖) 2014-07-04 16:09:00
很紧张 但也不必太担心 原原PO加油
作者: Centurion (百夫长) 2014-07-04 16:11:00
那请问为什么还不准医院主动筛检?要医生有医德 病人呢
作者:
hotmimi (è¬è¯å«æ‚Ÿç©º)
2014-07-04 16:16:00深深的感到有人连文都不看清楚就在嘘
作者:
YesNoter (酸臭肥宅是否哥)
2014-07-04 16:22:00帮甲预防就要告 根本自己心虚
作者:
hwai01 (纪录生活中每件好事)
2014-07-04 16:23:00人肉到我也人肉到先生了,再指出病患特征我就真的等被告= =另,高危险群为何规避检验?
作者:
hotmimi (è¬è¯å«æ‚Ÿç©º)
2014-07-04 16:24:00HWA大 你难道不知道未经病患同意就私自筛检任何事项本身就属违法的吗?你是希望你到医院 医院没事拿你的血去做543的检查?没事帮你验东验西验血验尿验大便之类的?
作者:
hwai01 (纪录生活中每件好事)
2014-07-04 16:25:00若上次那位高危险病患其实有带原呢? 是否发展就不同了?
作者:
hotmimi (è¬è¯å«æ‚Ÿç©º)
2014-07-04 16:25:00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4 16:25:00是问为何规避检验的动机还是规避的合理性?
作者:
hwai01 (纪录生活中每件好事)
2014-07-04 16:26:00所以希望将医护的安危置于病患隐私之前
作者:
hotmimi (è¬è¯å«æ‚Ÿç©º)
2014-07-04 16:27:00我觉得你的观念是不正确的 不论你po的那篇 或新闻这篇全都已 [主动告知]
作者:
hwai01 (纪录生活中每件好事)
2014-07-04 16:27:00自由社会理念不同很正常,互相为自己相信的努力吧
作者: silverstars 2014-07-04 16:48:00
起手式同情你们然后开始帮甲甲护航怎么每篇都这样
作者: c41231717 2014-07-04 17:04:00
一定要这样啊~ 因为又不是他们被泼 XXD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4 17:18:00严格来说没有隐私在前或安危在前的问题,要下判断= =
作者:
krohong (ncku)
2014-07-04 17:43:00这篇逻辑比较正常,某些乡民不知道是在高潮啥 囧
作者:
luuluu (巨兔)
2014-07-04 18:19:00推这篇 其实大部分的爱滋病患者都有告知也觉得这位医生娘其实不应该PO这篇文章 因为这种事本来就可能发生 而且发生时出事的医生都会低潮很一阵子不过预先投药的话 应该不太会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