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nkcat (林克猫)》之铭言:
: 大家偶尔都会手痒在网络发发废文
: 或酸酸其他鲁蛇同胞
: 但是在这动不动就被查IP的年代
: 一个不小心就要告上法院
: 或是直接被警察抓
: 像之前那个开郑X粉丝团的
: 信誓旦旦说自己很棒用跳板不会被抓
: 结果咧?
: http://ppt.cc/-t-7
: 但是如果真的人不在台湾
: 随便开个资料乱填的帐号
: 不就可以在网络上无敌乱骂人或是发布各种违法的言论了吗
: 有没有在国外就无敌的八卦?
另外我想问一下,
如果某人在某个国家做了: 以当地法律完全合法 的事
但这个行为在他的居住国,本籍可能不合法
例如:吸大麻,嫖童妓
例如一个美国人在荷兰的菸馆抽大麻,
又去印度嫖童妓
请问, 如果这些事情被美国的媒体挖出来
他会不会被判刑, 会不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