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十四张迫迁游行案,江一豪判无罪遭检上诉

楼主: canot77 (豪猪)   2014-07-03 22:16:29
十四张迫迁游行案,江一豪二审无罪遭检上诉
[公民记者豪猪台讯]
三年多前新店机厂十四张
迫迁案之抗争行动,
三莺部落自救会顾问江一豪
因带领抗议群众于新北市政府
进行抗议,遭起诉违反集会游行法,
历经三年审理在4/30于新北地方法院
二审改判无罪。
但检方于近日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三莺部落与反迫迁营动小组7/3
于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前召开记者会
抨击检察官浪费司法资源。
江委任律师曾威凯指出,
大法官会议虽已宣告集会游行法
部分违宪,但仍要要抨击大法官
无视集会游行法是保障集会
游行权利而非限制集会游行产生的本质,
未对集会游行法进行根本性的审查。
并抨击检察官滥行上诉浪费司法资源,
期待高院法官能守护民众集会游行之权利。
江一豪宣誓对法律之价值有所坚持,
若二审遭判有罪绝不接受易科罚金,
一定会入监服刑,让承审法官看见
自身的判决所造成的后果。
于其他案件已有多名劳团成员
遭判拘役已入监服完刑期。
下午庭讯于台湾高等法院刑事庭展开,
庭中曾威凯律师表示依照集会游行法,
集会游行管辖权是地区警分局之分局长,
检方上诉为扩张解释。
依照立法者之意旨,警分局长举牌驱离之权限
无权授权给下属行使。
并且依照释字718号是释宪文,
此案属紧急性集会无须经过申请。
另一委任律师陈孟秀亦表示,
时任新北市副市长李四川于十四张现场
告知群众可前往新北市政府进行陈抗,
若要判决江一豪有罪,
必须同时调查李四川是否共为首谋。
曾律师于法庭中与法官提及声请
释宪之可能性,请法官进行参酌。
庭后曾律师表示,在近期集会游行法
相关的案件中,此案具有相当高的
指标意义,若法官能再度接受律师见解判
决无罪或提起释宪,此后集会游行法
将渐渐不再成为限制民众集会游行权利的法案。
记者会全程
Part1
http://goo.gl/qU8NUu
Part2
http://youtu.be/YrZ1tF8GnsQ
FB连结(有图)
http://goo.gl/acRZgI
作者: a1052026 (永恒孤寂)   2014-07-03 22:17:00
大相公
作者: nht (忘忘)   2014-07-03 22:18:00
谢谢分享
作者: cama (Truth)   2014-07-03 23:23:00
感谢豪猪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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