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职安法》明上路 纳防过劳条款

楼主: gvures (卡尔)   2014-07-03 14:13:58
※ 引述《inp0307 (Heisenberg)》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苹果日报
: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 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今宣布《职业安全卫生法》将于明起实施,适用劳工人数由原《劳
: 工安全卫生法》的667万人,扩大到1067万人。新法纳入“防过劳”条款,雇主须对轮班、
: 夜间或长时间工作等异常工作负荷促发疾病进行预防,否则可处3万元到15万元罚锾,若因
: 此导致劳工发生职业病,罚锾最高可提高到30万元。
这个部分来说,其实大部分的人都不太清楚劳检局怎玩的
基本上劳检局去巡检进去开你缺失一次不可能只有开一条
大部分一次都是开二、三十条缺失
以前劳安法除了有直接性危害的那几条可以直接开你罚单外
其他的都必须要经过劝导,劝导后再次巡检到才能开罚
现在职安把那个劝导拔掉了
所以现在可以直接开罚了,所以理论上我国的职安这块会有相当的提升
上面的是官方说法
实际上现在有所谓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以前这些劳检员因为有劝导这个东西,所以有很大的权利
前面有说了,劝导后才能开单
但是劝导后多久再去复查却是劳检员可以决定的
而且只要拖过一年,就可以归零回到劝导阶段
所以这其中的灰色空间嘛.........
现在则是第一次去改成辅导的名义
一样变成给建议
至于第二次的正式稽查什么时候到?
这就看厂商的"配合度"了
反正人手不足嘛...
全台湾这么多小工厂,这么多企业
整个劳动部也才这几个检查员
然后又不开缺
反正
什么样的政府就会有什么样的官员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来乱的)   2014-07-03 14:15:00
我记得20几个检查员管全台湾的样子
作者: shouchyan5 (每天都有想死的感觉)   2014-07-03 14:16:00
这种法律都是摆着好看的 实际实行成效很差
作者: death204 (我爱萝莉)   2014-07-03 14:19:00
而且不知道收多少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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