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nconquer (I love By2)》之铭言:
: Bug1:食安重要还是招牌重要?
: Bug2:所以百年品牌新竹米粉一直都不纯?
: Bug3:立委不要求厂商改成分,而是要求改法规?
从头到尾就是个假议题
外销=>英文名称就是叫Rice Noodle
品牌=>食药署从头到尾没有要改品牌名称
昨天只是有些笨业者扩大解释要品牌改名
所以做出一些解释
像是地方性品牌可保留“米粉”冠名
但米粉两字不得大于炊粉两字
我看不出哪转弯了
新竹米粉 埔里米粉这种如果是品牌的话 品牌照用
但是炊粉的字样必须比米粉大
其他没有地方品牌名称的 一样不能标示米粉
这道理就好像你叫XX面包 一样可以卖凤梨酥一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