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蕃薯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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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标示放宽 业者可放冠名
优活健康资讯网/uho新闻部-2014年07月02日 上午08:00
(优活健康网记者陈承璋/综合报导)昨日上路的米粉标示问题,食品药物管理署其强硬
的态度,引起许多传统米粉制造业者的强烈反弹,但就在实施的第一天,食药署召开记者
会对外说明,若业者外包装欲冠名○○米粉一事,以证明当地特产或老字号招牌,法规可
放松通融,但其成分标示,仍须大于冠名标字,否则仍不符合相关规定。食药署针对法规
放宽部分,做出以下说明:
1)如含米量50%以上,可冠名“○○米粉”,其食品品名仍应符合“市售包装米粉丝产
品标示规定”,于外包装正面明显标示,其字体大小应大于冠名,如XX调合米粉。
2)如含米量未达50%,品名不得为纯米粉、米粉或调合米粉,业者应自订与产品本质相
符之名称,例如○○炊粉、○○水粉。倘欲在品名之外加标冠名,品名字体大小应大于冠
名,并建议加标含米量百分比,以提供消费者完整之讯息。
3)如含米量0%,不属“市售包装米粉丝产品标示规定”之管理范畴,不得标示“○○米
粉”等同意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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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uho/healthy/20140702/20140702393357.html
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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