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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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女嫌犯侦讯室嘿咻 色警被判缓刑
〔记者汤世名/员林报导〕彰化县刑警大队侦四队侦查佐郑汪岳,与女嫌犯在县警局
侦讯室上演活春宫,彰化地方法院认为郑员身为警察,为逞淫欲,竟趁机对女嫌性交
,今将郑员依妨害性自主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5年,并应向政府相关机构提供240
小时的义务劳务。
彰化县警局对此表示,郑汪岳从去年9月起停职至今,未来一旦判刑定谳,也将对郑员
做出免职处分。
彰化县刑大侦四队侦查佐郑汪岳(44岁)与同僚去年6月26日接受南投地检署指挥,到
花莲县查获3男1女汽车窃盗集团,并在赖姓女嫌(36岁)的手提包内,查出近104公克
安非他命和近37公克K他命,赖女被带回在彰化县警局拘留室待了一夜。
赖女隔天被解送南投地检署时曾爆料:“刑警很好色,对我乱来。”并指侦四队侦查佐
郑汪岳跟她说,只要肯和他发生性关系,就只移送窃车案,不移送毒品案,她只好在侦
讯室和他嘿咻,没想到郑员把两案都移送。
判决书指出,郑汪岳6月27日在县警局地下室侦讯室内,利用笔录作完、另一名员警离开
侦讯室空档,关灯锁门,双手伸入赖女上衣内摸胸,再拉下自己裤子,由赖女为他口交
近1分钟,郑员又摸她胸、吻胸,并利用权势对她性交。
郑员一开始还否认有与赖女发生性行为,强调绝对没有什么性侵情事,但警方展开调查
并调阅楼梯口监视器,掌握了当时郑员和赖女独处一室,郑员才坦承此事,但辩称是遭
赖女设计,都是赖女主动以言语、动作挑逗他,且是赖女主动性行为,他并未利用职权
性侵,不过仍被警方移送彰化地检署侦办。
彰化地院认为,郑员身为警察,竟对受监督之人利用机会性交,因次将他依妨害性自主
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于缓刑期间向检方指定的政府
相关机构、社区或团体提供240小时的义务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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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备注:
SOD都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