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过头? 教部拟修建教生保障法
【联合报╱记者郑语谦、刘爱生、杨濡嘉/连线报导】
“建教生权益保障法”去年上路,但却造成不少企业不想再用建教生,让许多高职学生找
不到实习环境,立法委员陈学圣、许智杰都在推动修法,让该法回归劳基法规范。教育部
则表示,已听到学生和企业的声音,本周三将紧急邀请劳动部及专家学者共同研商,并考
虑修法,让制度更有弹性。
许多企业昨天在“经贸国是会议”中,指建教生权益保障法过于严苛,如不能加班、不能
轮夜班,企业宁愿改用基本工资请“熟手”,而不要“娃娃兵”,导致家境差、想加班的
学生也不能加班,收入短少。
教育部次长林淑真表示,建教生权益保障法由教育部和劳动部共同研议,目的在保障学生
职场权益安全,教育部愿意和劳动部一同检讨,修法让法条更有弹性。
林淑真表示,建教生工时两周不能超过八十小时的规定,是比照一般劳工,这部分不宜放
宽;但建教生不能加班问题,则可检讨,找出兼顾学生权益、业界需求的平衡点。
林淑真说,目前业者每雇用一名建教生,就要缴一点五个月的月薪当保证金,这部分调整
不涉修法,可以立即改善。
国教署副署长王承先表示,教育部愿意从务实面来检讨法令,给予制度更多弹性,但高职
学生才十六、十七岁,若每天工时超过八小时,或是加入三班制的夜班,对学生身心发展
不是好事,“孩子未来的路很长,该有的职业安全规范,仍应考量在内。”
许智杰说,当年审议这项法案时,他就主张建教生应依劳基法来规范,可是教育部为学生
好,另订建教生受训时间、加班、工资等规定,实施后果然出现问题,有些企业不是取消
、就是减少建教案,学生反而失去建教合作的机会。
陈学圣也说,建教生权益保障法,规定建教生每天训练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不得夜间训
练。但有些厂商为了订单赶出货,碍于建教生不得超时工作,干脆取消建教合作。
而且法规,美其名是保障建教生,实际上是“约束”跨国企业与厂商,迫使一些国际连锁
餐旅业、科技厂商退出“建教合作”区块,据悉至少有三千名建教生受影响,对职技体系
是非常严重的伤害。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7/8775266.shtml